在昨天提交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初次审议稿中涉及“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条款被删去,法律拟不对这一问题作出规定。
法律委员会作的修改情况的汇报中提到,对法律是否应当规定这一制度,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地方人大和企业提出:监管码技术并不复杂,容易仿冒,实践中查询率低,对产品防伪作用有限;目前企业已广泛采用条形码,再实施监管码,企业除需要支付入网等有关费用外,还涉及增加员工、设备的问题,会增加生产成本;多数小型食品企业不具备入网能力。
[关键词]:食品监管码,被删,食品安全法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