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部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文——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
通知的重点是:加强重点产品的监管,完善产品标识制度和查验制度......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
为贯彻上述文件的精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专门发了有关的三个文件:
1.( 国质检质[2007]624号)文——关于做好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指出,为实现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根据当前工作实际,将这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
第二阶段:首批产品入网赋码阶段(2008年2月至6月)……
第三阶段:深入推进,实施有效监管阶段(2008年7月以后)…
2.(质监网办〈2008〉4号)文——关于公布《首批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可变条码标签印刷企业名单》的通知。(名单见附件) (文件下载)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时颁布了电子监管码印刷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有总则、管理职责、申请受理与核准、印刷管理、监督管理、处罚规定及附则共七章三十条。(详见附件)
关于印刷企业审核标准,电子监管码印刷规范等细则及上述文件的详细内容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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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监管通知 |